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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工作职责
司法行政辅助员工作职责:协助法院司法行政人员完成法院政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司法行政辅助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4.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3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男女不限,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6周岁(即1994年3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及上级法院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况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例:张三+司法行政辅助员)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hzfyzgb@qq.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报名表》、附件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2)身份证;(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4)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计生证明。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考试拟聘用的司法行政辅助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在海珠公众网、海珠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通知本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待定
资格审查地点:待定。
(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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