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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尾海丰县纪委监委招聘聘员公告(10人)

2019-12-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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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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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海丰县委巡察楼四楼干部室(海丰县影剧院对面原县质监局大楼四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二)考试

考试包括机考和面试。

1、机考

本次机考主要测试电脑操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电脑操作能力主要为“Word”和“Excel”的实操测试,文字写作能力主要为公文写作和排版。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机考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机考成绩,按报考海丰县纪委监委聘员以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机考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机考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五)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由县纪委监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海丰县纪委监委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本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对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不满一年的,县纪委监委不出具同意报考其他单位的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聘用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海丰县纪委监委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一金),每月30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核拨。

六、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注意事项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gd.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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