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惠阳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42号)等文件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考制度,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共32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全日制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三证,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以最高学历报考的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6年至2018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24日(共三天),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惠阳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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