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员额,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我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500人,其中高中教师1人,市直初中7人,市直小学教师168人,乡镇小学教师295人,市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6人,市直幼儿园教师13人。现将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英德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英德市在编公办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考的其它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
应届师范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及专业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师范类专业(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范类专业)。
3.年龄要求: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8日后出生),硕(博)士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8日后出生)。
4.2019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9年8月15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以下简称“政府网”,网址:http://www.yingde.gov.cn)发布招聘公告(路径:英德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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